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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
她是中國政法大學的在職法學博士,美國林肯大學的EMBA。乾律師30年,連艷律師為眾多跨國公司、大中型企業提供了高效優質的法律服務。然而近些年,她卻將很大精力投入在費時費力、分文不取的物業糾紛調解上。一位出色的商業律師乾起了像是『居委會大媽』纔乾的活,到底圖個啥?
寫給未來
做調解給了我更多的收獲和快樂,快樂和錢沒有關系。
——連艷
故事
商品房時代物業矛盾頻發
2005年前後,北京的商品房建設銷售急劇昇溫,人們的居住方式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福利分房沒了,新建的住宅小區拔地而起;單位管理沒了,收費的物業公司取而代之。當曾經可以白來的房子需要花錢買了,當綠化衛生保安都需要付費了,前所未有的物業矛盾糾紛也接踵而至。
『當時,物權法還沒有出臺。對於物業糾紛這些新問題,國家還沒有系統的法律法規。』連艷律師記得,那時候報紙上幾乎天天都有物業糾紛的新聞。今兒圍堵樓門了,明兒又暴力衝突了……
從上世紀八十年代初開始從事律師工作,連艷當時已經是名副其實的資深律師了,企業改制、公司上市,做的都是高端業務。2005年,她看到東城區司法局准備籌建物業糾紛調解委員會,招募志願律師的通知。『居委會一直都有調委會,但做的基本是家庭糾紛、鄰裡關系這樣的民事調解,但對於新產生的物業糾紛,一時無從下手,需要更懂法的來調解。』連艷報了名,由於她的資歷和能力,調委會聘她為首席調解員。
拖欠4年的物業費一朝交齊
剛接手第一起糾紛調解,連艷和調解員們就碰了一鼻子灰。
業主陳女士拖欠了4年物業費,就因為她住在一層,鄰居們都把自家的自行車堆在樓道裡,讓她出入很不方便。向物業投訴過多次得不到解決,陳女士乾脆用拒交物業費的方式抗議。不僅如此,她還在自家門口安了個鐵柵欄門,自行救濟。這個口子一開,很多也住在一層的住戶紛紛效仿,又引起了其他住戶的不滿,認為他們侵佔公共空間。
物業公司左右為難,物業費也收不上來,只好申請調委會調解。讓連艷沒想到的是,陳女士將長期的積怨撒在他們身上,要麼不接電話,要麼接了電話就吼:『你們能解決嗎?物業根本不會管我的!』連艷和調解員們只好天天打電話不厭其煩地約她。
『其實調解對你是有好處的。』連律師不放過每一次通話的機會好言相勸:『老不交物業費也不是個事兒。最後打到法院去,也得判你交錢。』勸了幾次,陳女士漸漸松口了。連律師聽出來,她的要求其實很簡單,就是讓物業盡到職責,約束業主亂停車的行為。連艷立即找物業公司,把雙方的想法互通。根據連律師的建議,物業公司在社區裡貼告示,開社區會時提要求,加派人手巡視,一旦發現亂停放自行車就歸攏到車棚去。陳女士眼見著物業的管理奏效了,這多年的怨氣也就消了,自己主動拆了鐵門,交齊了物業費。
成功調解了一個小區幾百件糾紛
剛做調解員時,連艷和團隊裡的律師們還有些惴惴不安。這第一起『常年積案』的妥善解決給連律師增強了信心。
2009年,物業糾紛調委會接到了成立後難度最大、涉及人數最多的一起群體性糾紛。東城區一處回遷小區出現房屋質量問題,『地埋管』暖氣大面積漏水,上千戶居民幾乎無一幸免。
連艷和律師們了解情況後多方協調,由開發商進行維修賠償。除了居民的損失需要逐一核算,維修時還得把樓板面層刨開,重新更換新管,住戶們都需要搬到臨時周轉房,並重新裝修房屋。
律師們挨家挨戶地拜訪。剛開始,很多業主根本不信任,認為他們是物業請來的,不會替業主說話。有的不接電話,有的提刁難的要求:家裡有病人,周轉房得有電梯;名貴字畫被漏水泡了要賠二三十萬……律師們每天從早上7點乾到晚上8點,逐一向業主搜集證據、評估損失、反復勸導,一戶一戶地擬定調解協議。
『有一個業主按照約定的時間到銀行取賠款,正趕上物業經理生病在醫院打點滴,業主沒見到人,當即打電話到調委會,大罵律師是騙子。』連艷回憶說,有的律師當時就哭了,從早累到晚,沒拿一分錢,還被辱罵,這活沒法乾了。連艷一邊安撫律師,一邊給物業經理打電話,對方拔了輸液管,立即就趕到醫院付款。拿到錢後,這位業主又打來電話道歉:『連律師,真是對不住,我請你們吃飯。』
『飯我們沒吃,但問題解決了,我們就高興了。』連艷說。最終,幾百件糾紛成功調解,無一起訴到法院,補償業主的費用達到800餘萬元。
調解比判決更有人情味
有的人認為,判決依法、公正,黑白分明。而調解總像和稀泥,最後就是雙方都退步。但是在連艷看來,有的糾紛有理的不一定有法律依據,倒是調解有著判決沒有的人情味和變通性,對於物業糾紛,更有廣泛的適用性。
『沒有物權法時,我們調解基本上靠法理,業主公約、物業合同的約定,有時還要考慮到風俗習慣和人之常情。』
連律師介紹說,有一處地下室被改造成了小旅館,經營者改裝的廁所和浴室沒有下水道,每天三次用抽水泵把污水抽上來排進地面的化糞池,噪音刺耳。潮氣和臭味混合在一起,都進了樓上的住家。正趕上家中有位高位截癱的殘疾人,天天在家遭受噪音和惡臭的侵擾,不勝其煩。最後經信訪介紹找到了連律師的調委會。
『我去找了噪音測試機構諮詢,人家一聽就說,按照我們國家的標准,噪音要達到一定的分貝,還要持續一段時間纔能算。而這個案例中只有每天三次抽污水,持續時間達不到相關標准。』連艷律師說,要是打到法院去,殘疾人沒有勝訴的依據,可他的生活也確實受了影響。
她找到旅館經營者,不講法律講道義,講社會應該對殘疾人給予的關愛和照顧。在連律師的調解下,老板承諾每個月給殘疾人一定的經濟補償,還安裝了一些設備減少噪音,並按照連律師的建議調整抽水時間。
手記
公益律師
都不是計較的人
在北京2萬餘名律師中,有這樣一群人:他們都是業務水平出眾的優秀律師,他們本可以用自己的時間和纔智換取唾手可得的更高的回報,但他們都選擇了貢獻給普通的老百姓。
從北京最早開始獨立做法律援助的佟麗華,不惜賣掉自己150平方米的房子艱難地做公益,到自掏腰包編書普法的劉凝、農民工維權律師時福茂、未成年人守護者張雪梅、雪域高原志願者馬蘭、民間打拐軍師張志偉,再到本文中記敘的首席物業糾紛調解員連艷……這些我采訪過的公益律師都在各自的領域默默奉獻著。他們也許援助方式不同,也許受助人群有異,但只要和他們接觸,你就能感受到那一份相同的熱心腸。
幾乎對每個做公益的律師,我采訪時都會問他們為什麼而堅持?答案竟然都是——快樂。用自己的力量幫助別人之後看到的笑臉,聽到的感謝,都在激勵和放大著公益律師本有的良善。
有的公益律師很謹慎,默默做了很多事,卻不敢對外張揚,生怕有人質疑他炒作。其實,我倒覺得,好評和褒獎也應該是社會該回饋給他們的另一種『對價』。
本報記者孫瑩J001
補白
除了是東城區物業糾紛調解委員會的首席調解員,連艷律師還是建委的專家顧問,為北京市重大物業糾紛的解決出謀劃策。她還先後參與了很多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文件的研討、立法論證和制定工作。作為東城區政協委員,她還多次將物業糾紛調解工作遇到的問題,通過政協提案的形式向相關部門提交。
鑒於連艷律師的優秀表現,她先後獲得司法部『優秀律師』、全國律協『全國優秀律師』、北京市『十大人民調解員』、優秀共產黨員、優秀政協委員、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統先進個人、東城區公益法律服務先進個人等榮譽。
更重要的是,老百姓用一封封感謝信、一面面錦旗為連律師的調解團隊樹起了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