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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竇紅梅)一份年報動輒上百頁,投資者讀起來反而有些抓不住重點。昨天,證監會發布修訂後的2012年上市公司年報準則,要求上市公司年報及年報摘要全面簡化內容,只保留主要財務數據等投資者最關心的內容,這一新規將從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爲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增強上市公司年報披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證監會啓動了年報準則的修訂,正式發佈的年報準則共計4章65條和1個附件,適用於主板(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創業板公司年報準則將在修訂後另行發佈。
據瞭解,本次修訂後年報摘要僅保留了主要財務數據和股東變化、管理層討論與分析、報告期內重大事項等投資者最爲關心的內容,同時要求摘要披露篇幅原則上不超過報紙的1/4版面,以便於投資者尤其是個人投資者閱讀。隨着年報摘要披露篇幅減少,指定報刊的信息披露成本也會相應降低。
年報全文披露內容也將全面簡化,只強化投資者關心事項的披露。爲減少重複披露,年報準則刪除了公司在招股說明書、以往年報或臨時公告中已披露過的歷史信息。借鑑香港經驗,將財務報表附註、臨時公告中已披露的內容,在年報全文中僅做概述,詳細內容通過“查詢索引”指引投資者閱讀附註和公司相關臨時公告。
但是,本次修訂特別強調了投資者關心事項的披露,要求進一步細化“重大訴訟、仲裁、重大擔保”等重要事項,加強對市場普遍關注的利潤分配、公司內控規範體系實施效果等情況的披露。
據悉,今年的年報可能出現上市公司“自願披露”的內容。此次修訂中,證監會增加了年報自願披露內容,鼓勵差異化披露。如鼓勵公司披露前5名供應商名稱和採購金額,前5名客戶名稱和銷售額;鼓勵公司主動披露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等。同時,允許公司根據行業特點和實際情況實行差異化披露。
業內人士認爲,年報準則修訂後更加體現了市場化的改革方向,對於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促進形成資本市場價值投資理念,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