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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城管的角度看,“創意執法”的一大特點,就是利用城管的人力優勢,形成一種冷暴力的威懾,但城市管理的任務繁重,矛盾衆多,都使用“創意執法”,人力成本是不得不考慮的一個現實問題。從執法對象的角度看,雖然避免了直接的暴力衝突,但內心對城管的印象可能根本沒變,對違法的認識也可能沒變,未來的矛盾衝突隱患依然存在。從旁觀者的角度看,旁觀者、顧客並不違法,城管“創意執法”在將冷暴力施加給執法對象的同時,也施加給了旁觀者、顧客,這不僅不利於城管樹立新的社會形象,更涉嫌侵犯旁觀者、顧客的合法權益。
執法的目的,不僅僅是貫徹法,而是爲了不再執法。要達到不再執法的境界,就需要執法對象從內心理解法、接納法、尊重法,不發生違法行爲。這就需要從兩個方面來反思當前的城管執法困境,一方面,是不是城管所有執法的依據都是合理的,都是以人爲本的,要及時修改那些只顧城市“面子”的規定,多考慮社會弱勢羣體的利益,將迫於生存壓力而上街擺攤的小販視爲一個城市的天然存在並加以合理規劃;另一方面,城管的執法過程要人性化,要通過人性的溫度感化執法對象,讓執法對象對法律敬畏、遵守。
可以說,只要城市管理的思維沒有從城市管理邁向城市服務,只要城管內心將執法對象視爲對立的執法思路沒有根本轉變,任何貌似文明的“創意執法”方式,實際的作用都是十分有限的。實際上,沒有身體衝撞的冷暴力對社會的危害,並不比直接身體衝撞的暴力小,在時間和心理意義上,它對和諧社會的傷害更大。在目前城管體制缺陷依在,城管人員身份尷尬仍存的情況下,不如換位思考,聊聊家常,曉之以理,不如彎下腰來,幫助執法對象收撿一下,動之以情,即使樹立不起城管文明執法的光輝形象,也可以增進相互理解,彼此尊重。
城管要從根本上改變暴力執法的形象,根本的創意還是不在“不戰而屈人之兵”的冷暴力上面,而在於拋棄“戰”的“官本位”執法思維,把心用到“爲人民服務”上面,用到尊重和保障人權上面。
(作者系湖北省武漢市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