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昆明9月21日電(記者陳菲鄒偉伍曉陽)在21日繼續開庭審理的湄公河“10·5”慘案庭審中,公訴人在公訴意見書中向法庭建議,對犯下極其嚴重罪行的糯康、桑康·乍薩、依萊等3名被告人依法從嚴懲處。
公訴人指出,糯康犯罪集團武裝劫持中國船隻、運輸毒品數量特別巨大、非法剝奪13名中國公民生命、綁架中國船員勒索鉅額贖金,不僅構成起訴書指控的犯罪,而且手段殘忍、情節惡劣、後果嚴重,社會危害極大,應予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