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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辦案從根本上說,就是解決矛盾衝突、協調利益關系的工作,我院堅持把執法辦案作為服務大局的基本途徑,將化解社會矛盾貫穿執法辦案始終。
我院在2010年共受理群眾信訪案件355件,其中反映農村土地承包、土地征用補償等問題143件,農村土地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對此,我院開展調研,發現因土地承包面積過大、租期過長、租金過低問題(下稱『三過』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尤為突出,遂向市委、市政府報送了專題調研報告,並建議集中解決『三過』問題。去年2月,東方市委、市政府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集中開展一次以治理農村土地『三過』問題為主要內容的專項整治工作。我院作為一個專門工作組,以派駐鄉鎮檢察室為平臺,通過協調當事人談判、監督鄉鎮政府加強管理、提起民事督促起訴等方式,協助解決了3.1萬餘畝農村土地承包中的『三過』問題,挽回經濟損失2500餘萬元,收回4096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
民行部門和派駐鄉鎮檢察室乾警在摸排線索時發現,我市四更鎮英顯村委會曾在2007年將該村2500畝集體土地承包給鍾某造林,合同只約定承包地的大概位置、面積和用途,沒有約定租金等其他內容。我院審查後認為,該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實、不完整,合同因欠缺法律必要條件而無效,村委會將2500畝集體土地給鍾某長期無償使用沒有法律依據,合同簽訂後,鍾某沒有能力經營,土地一直被閑置。對此,我院多次與村委會和鍾某溝通,最終使雙方自願解除合同。
在專項整治中,我院共受理相關案件36件,立案34件,發出民事督促起訴書31件,督促當事人提起民事訴訟7件,規范了部分農村土地承包合同,贏得了黨委政府和農民群眾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