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鄭州9月21日電(王漢超、李巖)河南鄭州市二七區近期出臺了《大學生村幹部積分制管理辦法》,將日常工作情況、創新創優實績和羣衆滿意度進行量化積分,建立一人一檔的積分管理檔案,並以此作爲評定考覈等次、擇優選拔聘用、解除聘用合同的重要依據。
大學生村官的日常工作,每月由區委組織部、鄉鎮、村三級進行評分並記錄在檔。對聘用期滿的大學生村幹部,將根據總積分,按照不低於總人數30%的比例擇優聘用爲鄉鎮正式工作人員;對年度積分達不到相應標準的大學生村幹部,予以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