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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派出所槍擊案調查公佈:
9月13日深圳市羅湖區羅湖公交派出所內傳出槍響,該所年輕副所長楊旭和老民警吳乾春雙雙死亡。兩人身上均有槍傷和刀傷,現場僅一支槍,疑問重重。
18日深夜,深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政委樑偉利向死者之一楊旭的家屬轉達了初步調查情況。案發當晚,因工作關係發生矛盾,楊旭持刀刺向吳乾春,後又拿出電警棍。其間,吳乾春開槍打死楊旭,隨後自殺。樑偉利肯定地說,是楊先持刀刺向吳,吳其後扣動扳機打死楊。吳的死則被描述爲“畏罪自殺”。
接近專案組的人士稱,兩人在房間內共處約20分鐘,當時沒有第三人在場。
樑偉利表示,究竟是楊先拔刀,還是吳先舉槍,尚待進一步調查。
對上述結論,楊旭家屬質疑,如果楊先動刀,那吳就是正當防衛,何稱“畏罪自殺”?樑偉利解釋,即便如此也存在防衛過當的可能。
接近專案組人士透露,兩人矛盾由一樁信訪事件而起。此前有位市民丟手機後報警,因對接警態度有意見,向警方投訴。公交分局接到投訴後下發函件到羅湖公交派出所。函件由值班的吳乾春簽收。楊旭負責處理投訴,併成功追回失主手機。按程序警方需在規定期限內向投訴人做出回覆。楊旭可能誤以爲函件由吳簽收也該由他回覆。結果,事發當天已超出規定期限兩天。楊可能將超期責任記在吳的頭上,將吳叫來訓斥。吳則可能不服批評。兩人或由此發生爭吵,導致血案發生。
據《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