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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天津市學習貫徹義務教育學校服務標準現場會昨天召開。記者從會上了解到,《天津市公共服務標準·義務教育學校服務標準》即日起將在全市義務教育學校中推廣實施。該標準是全市首個公共領域服務標準。
據瞭解,《天津市公共服務標準·義務教育學校服務標準》由市教委委託和平區教育局編寫,已通過市糾風辦、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的審覈。該標準共十五萬字,包括服務質量標準、服務公開標準、服務效能標準等10個部分,共70項具體標準,覆蓋了義務教育學校各部門、各崗位、各環節的工作職責和崗位職責。(記者高羽)
中小學生減負定硬指標
在校時間作業總量考試次數等均作明確限制
記者從“天津市學習貫徹義務教育學校服務標準”現場會上了解到,《天津市公共服務標準·義務教育學校服務標準》專門做出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規定。
在服務效能部分,《標準》規定:嚴格控制學生一日在校活動時間,小學生不得超過6小時,初中生不得超過8小時。小學、初中均不得設早、午、晚自習,不得隨意佔用雙休日、節假日上課或補課。嚴格控制學生作業總量,1—2年級不留書面家庭作業;3—4年級家庭作業不得超過40分鐘;5—6年級家庭作業不得超過1小時;7—9年級家庭作業不得超過1.5小時。嚴禁給學生布置重複性、懲罰性作業。嚴格控制考試監測,學校每學期舉行一次考試,考卷不得超出課程標準和教材要求,不得出偏題、怪題。嚴格控制學科競賽,任何單位和團體均不得組織面對初中一、二年級學生參加的各類學科競賽。初三年級學科競賽由市教委責成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小學限制轉學不許借讀
公辦初中禁選拔性考試
天津市《義務教育學校服務標準》對小學、初中的招生工作做出了明確規定。
在服務模式部分,《標準》規定:小學招生要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義務教育入學率100%,小學一律不允許有借讀學生,原則上區內不允許轉學;六年級不允許轉學;每學年第二學期不允許轉學;學期過程中不允許轉學。參與六年級指標分配的學生在畢業校必須至少有兩年以上的學籍。
在服務監督部分,《標準》重申了招生工作紀律:各校要認真實施招生陽光工程,通過校務公開欄、校園網等渠道及時向社會公佈招生實施細則和辦法,及時公開招生條件、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和錄取辦法及結果。不得舉辦特長班、快慢班、重點班和各種形式的實驗班,嚴禁公辦初中舉行或變相舉行選拔性考試。
明確師德規範規定禁忌用語
天津市《義務教育學校服務標準》對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和防止教育亂收費做出了明確規定。
在服務形象部分,《標準》指出,教師應多使用禮貌、鼓勵、啓發性的文明用語,體現中華民族優良傳統的語言,如“請你幫我一個忙,好嗎?”“你的思維很獨特,能說說你的想法嗎?”“你的聲音真好聽,如果再響亮一些就更好了”等。不得使用“就你拉我們班後腿”、“你太笨了”、“不願意上課就出去”、“我看你這輩子也就這樣了”等禁忌用語。
在服務監督部分,《標準》對防止教育亂收費做出了規定,實行收費公示制度,堅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免收學雜費和課本費。嚴禁違反規定進行各種集資、強行收取贊助費和規定外各種費用,嚴禁以各種名目舉辦課外輔導班收取費用。不允許違反規定招收擇校生、收取擇校費。(記者高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