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據中國之聲《全球華語廣播網》報道,日本東京高等法院昨天就中國齊齊哈爾"8·4"侵華日軍遺棄化學毒劑泄漏事件訴訟案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了受害者要求日本政府給予國家賠償的訴求。
東京高等法院審判長大橋寬明承認侵華日軍遺棄化學毒劑對受害者造成傷害的事實,但以因不清楚具體遺棄地點而無法採取措施避免事件發生爲由,否認日本政府負有回收侵華日軍遺棄化學毒劑的義務。
判決後,作爲原告的受害者丁樹文在記者會上說,他的人生因受到化學毒劑的傷害而徹底改變,法院認定了事實,但日本政府卻不承擔責任,令人費解。
2003年8月4號,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發生侵華日軍遺棄化學毒氣泄漏事件,造成40多人受害,其中傷勢最嚴重的李貴珍死亡,在中國政府強烈要求下經過多次外交交涉,日本政府同意爲處理此次事件的善後工作支付3億日元,約合2400萬人民幣。但直至目前很多受害者仍然是受到後遺症的折磨,生活受到很大影響。2007年1月這一事件48名受害者以及家屬向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日本政府給予大約14.3億日元的國家賠償,用於受害者的長期醫療及生活等費用,但是東京地方法院駁回了受害者的訴求。
調查發現,這些受害者的身體受到了毒氣永久性的傷害,普遍出現了記憶力減退,免疫力低下,神經、內分泌系統紊亂等後遺症。這些後遺症將伴隨他們終生,他們的生活也從此被改變。
受害者牛海英,九年前在自己開的廢品收購站裏接觸到了裝有芥子氣的金屬桶。練過舉重的她,如今說上幾句話就要把身子靠在椅背上喘一喘。因爲中毒而遺留的傷疤至今依稀可見。
受害者楊樹茂現在整天被病痛所折磨,坐立不安。因爲這種疼痛和別的疼痛不一樣。
從接觸到芥子氣那一天起,受害者們就再也沒離開過藥物。然而傷痛之外,更緊迫的是生計問題。一名受害者說:"出院給我補助了十多萬塊錢,頭三四年就花掉了,因爲頭三、四年這個病它總折磨你,就恐慌住院,等到後期這院也住不起了。我現在這四、五年都沒上過醫院,哪兒疼就買點藥吃了得了。"
日本《世界》雜誌曾經採訪了幾位幫助中國人進行戰爭賠償訴訟的日本著名律師。在總結幾位律師的觀點後,《世界》雜誌提出了疑問:"現在,日本最高法院是否想以快刀斬亂麻的方式了結來自中國民間的戰爭賠償壓力呢?"
清華大學當代國際關係研究院副院長、日本問題專家劉江永認爲,日方在處理此類申訴時往往強詞奪理:
劉江永:我認爲案子雖然是個典型的案例,但是它所涵蓋的中日戰後有關民間賠償的問題實際上涉及到方方面面。日本在中國造成的傷害,日方必須全部承擔責任,必須給予賠償,必須給予道歉。日方在法律審判過程中,往往是拿出這個案子從時效的角度講已經過去多年,中日兩國在1972年邦交正常化的時候,中方已經放棄了對日本要求賠償,所以拒絕在這個問題上按照中方原告的立場給予處理。
這種強詞奪理給受害者帶來了傷害,劉江永表示:從中國的原告和日本的辯護律師的角度來說,中國國民個人戰爭賠償請求權從來沒有被放棄。
劉江永:中日兩國在處理戰後賠償問題上,中方的立場是爲了中日兩國人民的友誼,放棄了對日本的戰爭賠償。日方企圖把它改成中方放棄那場戰爭相關的一切賠償,但是中方沒有接受。中日聯合聲明最終的談判結果並不是按日方他們修改的方案來通過的,而是仍然按照中方的原案。
參與對日民間索賠活動的主流人士始終認爲,對戰爭受害者給予人道的撫慰才能體現對基本人權的尊重,對肆意違反戰爭法規的加害者不僅要追究其刑事責任也要追究其民事賠償責任,只有這樣才能對所有企圖以武力征服世界的戰爭狂人起到一定的威懾作用。劉江永明確指出:日本對此不能一推了之,更不能強詞奪理。
劉江永:戰爭結束了,但是化武傷人事件是在戰後發生的。這不能說是日本現在政府對中國侵略造成的,但是它畢竟是和戰爭相關的。現代中國人遇到傷害的問題,日方難辭其咎,必須承擔起歷史的責任。我認爲在這個問題上,日本必須正視歷史,正視戰爭對中國人民造成的巨大的傷害,賠償也好、補償也好、道歉也好,總之不能一推了之,不能強詞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