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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陳東昇通訊員上弦月近日,浙江省寧波市鎮海區法院審理的一起案件中,房屋承建人董某在安裝陽臺護欄時竟然用上膠水,結果造成父子倆一死一傷的慘劇。2011年4月,老張一家把董某告到了法院,要求賠償死亡賠償金、醫療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共計69萬餘元。
最後,法官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酌定由董某承擔60%的責任,賠償老張家醫療費、死亡賠償金等共計39萬餘元。
法官稱,經諮詢專家,本案中的護欄安裝方式違反了《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50210-2001》中的要求。因此,護欄安裝質量不合格纔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不過,根據承建合同,房屋的設計圖紙應由老張提供,但老張並未向董某提供,老張作爲房屋的建設方未經審批造房,且未向施工方提供專業的設計圖紙,自身也存在一定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