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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周崇華)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首家獄內減刑、假釋法庭——石嘴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減刑、假釋審判法庭在石嘴山監獄揭牌。
2012年7月1日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規定了六類應當開庭審理的減刑、假釋案件類型。爲確保《規定》順利實施,寧夏高院在前期指定石嘴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開庭審理減刑假釋案件試點的基礎上,積極與自治區監獄管理局等部門溝通協調,提出在全區各監獄爲法院審理案件設立專門開庭場所的意見建議,並對獄內審判法庭佈局、硬件設施配備、數字化法庭設置等環節提出參考意見。
自治區檢察院和監獄管理局有關領導表示,石嘴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減刑、假釋審判法庭的設立,爲法院探索設置獄內法庭提供了參考,對於促進減刑假釋審判程序的公開透明、促進罪犯改造、贏得人民羣衆對減刑假釋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推動社會管理方式創新、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