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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萬律師參加創先爭優活動
自2010年4月司法部在全國部署開展律師行業創先爭優活動以來,各級司法行政機關組織動員律師行業7000多個基層黨組織、63000名黨員及21萬名律師參加了創先爭優活動。
自活動開展以來,全國律師爲3.3萬家政府部門、59.9萬家企業擔任法律顧問,共辦理非訴訟法律事務117.5萬件,辦理訴訟代理、辯護案件446.6萬件。兩年多來,全國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50多萬件,黨員律師在辦理法律援助案件中發揮骨幹作用。廣大黨員律師執業爲民、服務爲民的意識進一步樹立,服務民生領域進一步拓展,服務羣衆長效機制進一步健全,有力地服務保障和改善民生。
軍法審結一審民事案2500多件
1993年至2011年3月,我國軍事法院共審結一審民事案件2519件,結案標的額達10.65億元,審理民事案件的調撤率達78.8%,爲及時化解涉軍民事矛盾糾紛,維護部隊官兵合法權益和地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部隊全面建設和維護軍民關係和諧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隨着涉軍案件審判的深入開展,影響涉軍維權工作發展的三大問題日益突出:一是軍事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法律依據不足。二是地方法院審理涉軍案件往往存在主體資格認定難、審理週期長以及裁判執行難等問題。三是軍事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範圍過窄。
爲此,最高人民法院於2010年8月出臺了《關於軍事法院管轄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明確軍事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範圍及對管轄權爭議的解決途徑。該規定自9月17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