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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產權,只有使用權,不到10平方米的一個車位,今年以來在鄭州“身價暴漲”,動輒20萬元到30多萬元的價格,超出了很多人的“心理預期”,甚至讓不少市民買車後陷入了“買得起、停不起”的尷尬境地。
“前幾天搖號,買車位的人特別多,現在大家買房都有順帶買車位的意識。”鄭州東風東路銀河丹堤小區工作人員接受記者採訪時說,該小區車位總共260個,均價是20萬元一個,只有使用權沒有產權,一上午時間基本就賣完了。
在鄭州,由於停車位建設趕不上機動車增加的速度,加上在價格上缺乏約束,今年以來停車位價格隨行就市,呈現一路走高的勢頭,一些高端住宅小區的停車位甚至達到了30萬到40萬元,並且有愈演愈烈的態勢。
最新統計資料顯示,今年鄭州全市新增機動車將超過30萬輛,總數將超過210萬輛,目前全市停車位數量接近20萬個。然而,按照國家一類暢通標準,100萬輛車需要45萬個停車位,這意味着鄭州市停車位缺口巨大。有長期研究交通管理的專家認爲,按照機動車需要不停出行的特性,鄭州現有停車位缺口或達百萬。
“主要還是建築物停車位配建標準偏低。”河南省房地產業商會負責人介紹說,2009年施行的《鄭州市建築停車配建指標試行規定》,要求商品住宅每百平方米得建0.8~1個車位,政策性保障住房每百平方米得建0.5~0.7個車位,這個標準即便與國內其它城市相比也偏低。但現實是,因爲回報率低,除別墅等高檔住宅區以外,大型活動場所、重要公共設施停車場和新建樓盤均未能達到相應的車位配建比例。
停車位建設欠賬本來就多,現在由於配建標準落後,使得停車位建設遠遠跟不上汽車增長的速度,全市約六成私家車“無家可歸”。
“對於停車位價格缺乏有效指導和監管,也是出現天價停車位的原因。”河南棟樑律師事務所薛少卿認爲,因爲土地使用權屬於全體業主,按現行物權法精神,開發商沒有權力自行定價車位,但目前對於如何規範車位價格仍是盲區。相關部門應該制定相應的限價措施,防止哄擡車位價格。
目前,鄭州市正着手製定《鄭州市公共服務設施配建標準》,而住宅小區停車位的配建作爲其中的重要內容之一,已經開始實行新的標準,即住宅建築機動車停車位應按照不少於1車位/戶的標準配建,建築面積大於等於130平方米的戶型應按照不少於2車位/戶的標準配建。(記者餘嘉熙通訊員王基名)
(來源:工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