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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國金融業抓住發展機遇,堅定不移地實行對外開放政策,對外開放水平和國際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
“走出去”步伐不斷加快
隨着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我國金融業審慎穩妥推進機構海外佈局,拓展業務範圍,全面提升金融業對外開放水平,促進國內金融機構經營理念、管理方式轉變。
一組數據可以顯現中資銀行國際化取得的成績:截至2011年底,政策性銀行及國家開發銀行已設立6家海外機構,參股2家境外機構;5家大型商業銀行設立了105家海外機構,收購(或參股)10家境外機構;8家中小商業銀行設立14家海外機構,2家中小商業銀行收購(或參股)5家境外機構。
在銀行業積極推進境外機構佈局建設、構建與我國經濟全球化相匹配的全球服務網絡的同時,中資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海外公開上市,增加資本補充渠道,加快國際接軌步伐。截至2011年底,5家大型商業銀行、3家股份制商業銀行、1家農村商業銀行在香港公開上市。
在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承諾中,保險業是最先全面開放的金融行業。這10年間,保險業對外開放穩步擴大,開放的深度、廣度和質量不斷提高。截至2010年底,中資保險公司在海外設立了37個保險機構。此外,自2003年以來,中國人壽、中國人保、中國平安、中國太保、新華保險5家公司先後在紐約和香港證券交易所上市,建立了補充資本金的長效機制,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財務管理、風險管控等方面與國際準則接軌。
“引進來”效率逐漸提高
在我國金融業積極“走出去”的同時,“引進來”的效率也進一步提高,這10年來,外資銀行本土化取得新進展。
數據顯示,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10年來,外資法人銀行總行類機構增加21家、分行類機構增加183家、支行類機構增加389家。設立城市從20個擴展到50個,在中西部和東北地區設立125個營業網點。在外資銀行網點佈局日趨合理的同時,其業務投入也持續穩定增加。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後,已累計有40多家外國銀行追加投入了約271億元等值人民幣資本(或營運資金)。
此外,我國銀行業嚴格履行加入世貿組織的承諾,已有一批外資銀行不受地域和客戶限制辦理外匯業務,增加了外資銀行從事人民幣業務的城市。
我國保險監管機構也積極鼓勵具備條件的外資保險企業“走進來”。截至2011年年底,共有57家外資保險公司在華設立了營業性機構,外資保險公司佔我國保險市場的份額爲4.37%。目前,保監會已放開對外資保險公司經營的地域限制,各家外資保險公司可根據自身發展戰略在各地開設分支機構,部分外資保險公司已逐步進入中西部地區尋求發展,加大對農村保險市場的服務力度。
全面參與國際監管改革
這10年來,我國金融業全面參與國際金融業監管改革,積極參與國際金融業監管改革和標準制定,新監管標準框架正初步形成。
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積極發揮在金融穩定理事會(FSB)、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BCBS)中的作用,深度參與相關標準和準則的制定。
穩妥推進國際銀行業監管新規在中國的實施。隨着巴塞爾協議Ⅲ出臺,我國積極梳理現有監管規則,借鑑國際銀行業監管改革最新成果,穩妥推進巴塞爾協議Ⅲ在中國的實施。
與此同時,保監會也進一步加強國際保險監管合作。經國務院批准,保監會先後加入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和國際養老金監督官協會,積極參加國際保險監管規則的修改和制定,在重大事務和戰略性問題上發揮建設性作用。
此外,保監會完善針對跨國金融保險集團的跨境危機管理和解決機制,加強與境外特別是發達國家和地區保險監管機構的合作,建立和發展雙邊、多邊監管合作關係,加強境內外保險監管協調,強化對國內保險公司境外機構的監管,防範風險跨市場跨境傳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