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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孫思婭)昨天記者獲悉,王效林因詐騙罪被市一中院判處有期徒刑20年,而受騙者之所以上當,都是因爲看到王效林“辦公地點挺氣派的,覺得他挺有本事的”。
據法院認定,47歲的王效林於2008年3月至5月,謊稱有能力爲深圳一家公司開拓與中國聯通公司的業務,並以公關需要爲名,騙取該公司價值140餘萬的奧迪車一輛。此後,又騙取一家信息公司的公關費650萬元。
當辦案人員問起兩家公司爲什麼上當時,受騙者都說“看他辦公地點挺氣派的,覺得他挺有本事的”。原來,王效林的辦公室很氣派,擺放的全是紅木傢俱,言談中他還表示認識不少名人。
其實,這些傢俱是一家紅木廠商擺在王效林辦公室的展品。而王效林公司的法人代表,實際上是他招來開車和打掃衛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