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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王薔)一家三口爲取消房屋買賣合同,涉嫌編造虛假贈與,騙取了法院的法律文書。今天記者獲悉,東城法院在開展誠信工程活動中,已將此案移交審監庭處理,啓動再審程序。
房價上漲賣主反悔
法官介紹,李某與花某原是夫妻關係,李小某系二人之子。三人相互串通,在法院啓動了一場虛假訴訟,並騙取了法律文書。
事情緣起於2006年,祝某經多年努力攢夠購房款,準備在昌平區購買房產。當年的2月19日,祝某與花某簽訂了《房屋轉讓協議書》,就房屋買賣履行了全部合同義務,祝某實際佔用和使用了這處房屋至今。但是雙方並沒有就涉案房屋辦理過戶手續。
祝某擁有自己住房的欣喜沒有享受多久,自2009年10月21日,李某和花某、兒子李小某就相互輪換以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及返還原物等案由,將祝某訴至法院。據瞭解,主要原因是花某在出賣房屋並獲得房屋價款後,發現房價上漲,在利益誘惑下,便企圖取消賣房合同。
在夫婦倆和其兒子提起的多個訴訟中,昌平法院、一中院分別作出了判決,依法確認祝某與李某之間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有效。
虛構贈與欺騙法院
2010年4月22日,李小某就這套涉案房屋在東城法院提起訴訟,稱李某已將這套涉案房屋贈與給他,要求獲得涉案房屋的產權。經李某夫婦、李小某三人互相串通,騙取法院作出了民事調解書。李小某隨即騙取了該房屋的產權證。
後李小某以返還原物爲由,向昌平法院起訴祝某騰退房屋並支付其房屋租金。昌平法院、一中院均判決駁回了李小某的訴訟請求。
日前,祝某訴至東城法院,稱李某、花某、李小某三名被告惡意串通並採取規避重要事實欺騙法院,李小某非法取得了房屋的產權證,因此要求法院確認承諾贈與行爲無效。
因該案的3名被告李某、花某、李小某涉嫌虛假訴訟,經過法院立案庭與審監庭及相關民事審判庭室聯繫溝通,已將此案移交審監庭做進一步處理,再經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後,該案進入再審程序。
(文中人名爲化名) J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