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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調查,由於強烈的個性、家長過度寵愛等原因,致使“80後”“非原則性問題”離婚者人數增多。2011年粗離婚率爲2.13‰,婚齡在5年內的離婚案件中,“80後”人羣的離婚案件佔55.2%,“70後”佔32.8%,“60後”僅佔7.2%。 “80後”父母過多介入孩子的婚姻生活,造成小夫妻感情離析,這樣的案例不在少數。記者發現,不少選擇離異的“80後”,在做此決定時受到父母的影響。
上海市華榮律師事務所律師朱平晟,最近對近兩年自己處理過的“80後”離婚案件原因做過分析。他表示,父母過度參與是一個重要的因素,“家長的參戰有可能最終導致一個小家庭的破裂。”
朱平晟給記者舉了一個例子:“1985年的男生與1982年的女生結婚不到一年,一些事在旁人看來根本算不上矛盾。比如,男方說婚後如果要讓對方做家務,就會受到丈母孃的冷眼,“瞪得他後背發涼”。
“按照男方的說法,男方做家務時女方還極其不滿,經常指指點點。最受不了的是,小夫妻之間一有矛盾,女方會向父母告狀,女方父母爲女兒出面撐腰,導致小矛盾升級。”朱平晟說,“在這個案件中,本來夫妻雙方還打算和平分手,但女方媽媽不同意,堅持要經濟補償。”
據悉,在部分基層法院,“80後”離婚案以每年10%的速度遞增。相較於其他年齡段的離婚案件,“80後”離婚案的突出特點在於父母經常充當庭審代理人、第三人,參與度極高。去年上海市虹口區法院幾乎每三天就有一起雙方當事人都是“80後”的離婚訴訟,父母作爲代理人、第三人或者旁聽者積極參與訴訟,有時還邀來七大姑八大姨舉家助威。
“很多父母都是每堂必到。”朱平晟認爲,“80後”婚姻往往涉及雙方經濟利益,比如婚房購置等等,必然牽扯子女和父母的共同財產問題,客觀上把父母牽扯進來。
“沒辦法,如今的‘80後’基本都是獨生子女一代,許多人從小都由父母包辦一切,經濟上又嚴重依賴家庭。”朱平晟表示,在他接觸過的案件中,有些父母的“熱情參與”,並不利於事情解決,甚至有時候還起到了反作用。
從相親,到結婚,再到離婚,家長意志貫穿始終。朱平晟說,從代理過的多起離婚案看,“80後”鬧離婚,很多時候,其實只要雙方父母各讓一步,心平氣和,小夫妻的婚姻危機也許就能緩和。
據《新民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