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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幾名成年人合夥騙婚,到與薊縣相鄰的河北省興隆縣農村,派年輕女子與當地單身男子“搞對象”,並以訂婚爲名騙取錢財。前不久,這個“放鴿子”團伙在薊縣法院一審受審,主犯白某被判刑一年半,並處罰金1萬元。
本案主犯白某生於1977年,曾因敲詐勒索罪在遼寧省凌源市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此後獲准暫予監外執行。沒想到,她並不珍惜監外執行的機會,反而藉機作案。她先後與薊縣6名成年男女預謀,分別結夥到河北省興隆縣騙婚。
今年2月,白某等人來到興隆縣六道河鎮大葦塘村,指派團夥中的女青年李某與當地男子王某“訂婚”,收取對方彩禮22000元,還有衣服、白酒、麪粉等物;在該縣青松嶺鎮快活林村,這夥人又派女青年趙某與當地男子王某某“訂婚”,收取對方現金14000元以及鞋子、白酒、麪粉等物;還是在快活林村,女青年嚴某與另一男子“訂婚”,收取現金2700元。在拿到禮金和財物後,這夥人一走了之。
法院審理後認定白某等人犯詐騙罪。其中,白某參與詐騙作案三起,詐騙現金39000元,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半,並處罰金1萬元,其他同案犯也分別被判刑,並處相應罰金。(記者 高立紅 通訊員 史慶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