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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兔子不吃窩邊草,可有一婦女拾到鄰居家中的鑰匙後不但不送還,還趁鄰居家無人之機,屢次開門入室實施盜竊,結果惹來牢獄之災。9月21日,經江蘇省沭陽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縣法院以盜竊罪依法判處被告人葛志萍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葛志萍與呂芹兩家住同一小區,二人平時很熟悉。呂芹在一次騎車外出時不小心丟了鑰匙,正巧被走在後邊的葛志萍看見,葛志萍沒有喊呂芹撿拾,而是趁機拾起裝進自己的衣兜。今年7月中旬一天,葛志萍用撿到的呂芹家的房門鑰匙打開房門,盜取一部手機。經鑑定,被盜手機價值人民幣427元。同月27日,葛志萍再次打開房門進入呂芹家中,將其家中一輛電動自行車、人民幣1100元及一條紅色連衣裙盜走。經鑑定,被盜電動車價值人民幣1500元。
(李金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