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在昨日閉幕的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31次會議上,表決通過了關於《陝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據悉,陝西省第十二屆人大代表名額共579名,與前三屆相同,並將於12月10日前由各選舉單位選出。
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省十一屆人大將於明年1月任期屆滿,屆滿之前需依法選舉產生省十二屆人大代表。這次換屆選舉是《選舉法》修改後首次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省人大代表。我省新一屆省人大代表名額爲579名,與前三屆相同。其中,各設區市根據人口數分配的代表名額爲380名,按城鄉約每10萬人分配1名代表;各設區市基本名額爲6名,共計60名;解放軍駐陝部隊應選代表名額數爲28名;其他應選名額爲111名,包括省上推薦到各設區市選舉的代表名額102名和機動代表名額9名。
關於省十二屆人大代表的結構,《決定》提出,基層代表特別是一線的工人、農民和專業技術人員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屆有所上升,農民工較多的市應有農民工代表;婦女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屆有所上升,黨政領導幹部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屆有所降低。同時,連任代表所佔比例一般在1/3左右。《決定》要求,省十二屆人大代表應於今年12月10前選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