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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辯護律師合法權益
日前,市人民檢察院和市司法局在市律師協會聯合召開貫徹實施新《刑事訴訟法》座談會,主動聽取部分律師對本市檢察機關貫徹實施新刑訴法的意見和建議,研究制定《關於在審查起訴工作中辯護律師依法行使訴訟權利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於世平,市司法局黨委書記、局長祖文光出席會議並講話。
座談會上,市律師協會和部分律師代表對檢察機關行動迅速,採取有效措施貫徹落實修改後的新刑訴法,主動徵求律師的意見和建議給予好評,並就市人民檢察院與市司法局聯合制定的《關於在審查起訴工作中辯護律師依法行使訴訟權利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提出了修改意見和建議。該規定以新刑訴法辯護制度爲基礎,以保障辯護律師在審查起訴階段相關訴訟權利爲目標,對辯護律師閱卷權、申請調取證據權、申請變更或解除強制措施權、提出辯護意見權以及申訴控告權的依法行使進行了細化,並根據立法原意進行了機制創新,爲全市各級檢察機關依法保障辯護律師行使訴訟權利提供了統一的標準。該規定將在徵詢各方意見後於近期會籤實施。
於世平要求全市檢察機關在貫徹實施新刑訴法中重點做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要進一步嚴格依法開展檢察工作,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能,正確行使好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二是要依法尊重和充分保障辯護律師在刑事訴訟活動中的合法權益,爲辯護律師在檢察環節依法行使訴訟權利創造條件;三是要進一步加強與相關司法機關、社會各界以及辯護律師的溝通協調與配合,通過建立溝通協作機制,及時發現問題、總結經驗;四是要進一步提高我市檢察工作的整體水平,爲我市經濟社會平穩快速發展和民主法制建設做出新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