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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黃超熊志輝記者張寧江今年中秋、國慶長假以來,南昌各景點及公共場所人流密集,民警們除負責轄區安保外,還多了一項“找人”的任務。昨日記者從南昌警方獲悉,9月30日至10月7日8天時間內,我市民警已幫助202名走失者找到“家人”,其中主要是老人和小孩以及與旅行團失散的遊客。
5歲女孩國慶期間走丟兩次
10月3日下午16時許,一位羣衆將一名走失的5歲小女孩送到了大院派出所。初步問了問好心路人情況,民警獲悉小女孩是在北京西路上被發現的,自稱姓施,爸爸媽媽就在街上公交站臺邊開店賣水果。經過多番詢問,民警得知女孩是二七北路千花伴花鳥市場附近一家雜貨店老闆家的孩子。民警立即帶着孩子前往雜貨鋪,到了門口女店主還在給顧客稱水果,見自家孩子與民警在一起還覺得奇怪。當被告知孩子自己走到了北京西路時,女店主才抱着孩子連聲稱謝。
10月7日下午15時許,民警接到羣衆報警稱,有個小女孩獨自在八一大道車流中穿梭很危險,懷疑孩子迷路了。當民警駕車趕到現場時,第一眼就覺得小女孩很眼熟,誰知民警還沒反應過來,小女孩卻先叫了起來,主動牽着民警的手說道:“叔叔,我又走丟了,前幾天我在派出所看過你。”小女孩這麼一說,民警突然記起來,她就是10月3日下午被送到派出所的小女孩。當民警再次送孩子到她母親的雜貨鋪時,女店主一邊連連向民警道謝,一邊愧疚地表示國慶這幾天的生意特別好,夫妻倆光顧忙活生意了,忘了照看只有5歲的孩子。
公園裏孩子貪玩找不着媽
10月3日中午12時許,大院派出所民警接到一家長報警電話,稱6歲的兒子走丟了。民警趕到公園後,發現一女士滿頭大汗,邊哭邊打電話。民警瞭解到,這位女士姓黃,她帶着6歲的兒子和5歲的侄女在人民公園遊玩,11時30分左右侄女說要上廁所,她便叮囑兒子在門口等,誰知等她從廁所出來,就發現兒子不見了。民警一邊聯繫公園管理部門工作人員查找,一邊帶領巡邏隊員分多路查找。
10分鐘後,園內駕車巡邏隊員在魚池附近發現一名與黃女士描述相符的男孩,正興沖沖站在一小坡上觀看鯉魚。經上前核實,這名小孩正是黃女士的兒子。經詢問,這名男孩表示他媽媽不讓他和妹妹到魚池邊餵魚,於是便趁機獨自跑回魚池邊玩耍。
記者瞭解到,自9月30日以來,我市其他公園、遊樂場、大型商場均發生了多宗孩子與家長走散的事件。據警方介紹,9月30日至10月7日,南昌警方8天內接到了202起走失報警,其中光是10月3日一天就有46人走失,大多數是老人和小孩,還有一些是與旅行團走散的外地遊客,幸而最終都是有驚無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