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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盜竊兩次被判有期徒刑和行政拘留,卻仍不知悔改,將手伸向幫自己找工作的朋友。江西省貴溪市檢察院近日以盜竊罪將張玉雷批准逮捕。
張玉雷在2007年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今年7月因沒錢見女網友再次盜竊,被行政拘留14天。8月15日,張玉雷認識了趙強(化名),趙強答應幫張玉雷在貴溪找工作。第二天,趙強騎摩托車帶張玉雷找了一個上午,工作還是沒有着落,吃過飯後,他們在一家旅社休息。趁趙強沉睡的時機,張玉雷把他的摩托車鑰匙、手機及100元現金偷走,並把趙強的摩托車騎走了。之後,他把摩托車賣掉。趙強打電話讓張玉雷把摩托車還給他,張玉雷爲了多得一些錢財,就騙對方說自己急需路費回家,讓趙強打300元錢到他的銀行卡,就歸還摩托車。趙強將錢打過去之後,卻再也聯繫不上張玉雷。
(毛宇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