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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先用腳卡自行車吸引婦女注意力,再趁對方不備剪斷其佩戴的金項鍊,一男子與同夥以此手段竊得金項鍊3條,總價值3萬餘元。日前,該男子已被薊縣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
今年5月18日、19日,剛剛刑滿釋放的黑龍江省中年男子邱某夥同趙某、劉某、“小江”、“老李”(均另案處理)等人,經事先預謀,先後來到薊縣洇溜鎮集市、別山鎮集市,選擇戴有黃金項鍊的婦女爲作案目標,採取用腳卡自行車吸引婦女注意力的方式,趁其不備,用事先準備好的剪子剪斷黃金項鍊後盜走。後邱某等人在別山鎮集市繼續作案時被羣衆發現並逃離現場。逃跑過程中,邱某被抓獲歸案。經薊縣價格認證中心鑑定,三條被盜黃金項鍊總價值3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