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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6日,是3歲男孩小偉(化名)生日的前一天,爸爸、媽媽早已爲他買一套新衣服做生日禮物,可小偉再也穿不上了。當天上午8點,小偉自己啓動木頭粉碎機的開關,將自己絞進去,頭部、腳部嚴重受傷。昨日,小偉在醫院裏面不治身亡。
事件:男童將自己絞入粉碎機
小偉的父母來自貴州,在漳州龍文區步文鎮石倉村下橋的一家家庭手工木頭粉碎廠打工。事發當日,兩名大人在廚房幫3歲的兒子小偉和2歲的女兒小玲(化名)準備早飯後,就起身到距離廚房約30米的粉碎機旁,準備開工。
正準備更換粉碎機刀的爸爸,突然聽到了小偉一聲慘叫,擡頭一看,小偉頭部和腳已被絞入粉碎機口。“我馬上關了開關,可已來不及了,小偉頭部、右腿全是血。”小偉的父母在路人的幫助下,將小偉送到了龍文醫院,後因傷勢太重又轉到解放軍第175醫院。
小偉的爸爸介紹,木頭粉碎機上有條30釐米長的傳送帶,小偉可能是自己跑到傳送帶上,然後按下開關,被傳送到粉碎機口,當時要是他沒在場,後果將更加不堪設想。
據導報記者瞭解,該粉碎廠是個瓦房,小家庭作坊,工作地點和吃住基本連一起,僅隔30米左右。而小偉雖只有3歲,卻很懂事,經常幫父母幹活,粉碎木頭的時候,小偉會在一旁幫忙大人遞木頭,或是遞水、端飯等。
責任:律師認爲父母監護不到位
粉碎廠的老闆陳先生稱,得知員工小孩出事後,他隨後趕去醫院,並幫忙墊付和借給醫療費共3萬元左右。
對於該事件,龍文區安監局的工作人員表示,未接到通知,在未展開調查的情況下,無法對事故責任下結論。而小偉父母昨天表示,準備找到安監部門,希望界定責任。
福建閩隆律師事務所的郭國文律師認爲,事情主要責任在於父母方面,父母對小孩的監護不到位,放任小孩在危險的機臺邊上玩耍,這樣危險的情況理應引以爲戒,杜絕類似的情況再發生。“另外,要看工廠的管理是否存在不到位的情況,作爲粉碎廠老闆,無論從法律上還是道德上都應該給出事員工必要的經濟援助。”他說。
據消防部門介紹,事發地點漳州龍文區石倉村下橋,聚集非常多的木頭粉碎作坊,不少都是違規的“三合一”場所,即生產、住宿等在混一起的場所,存在生產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