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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公安部發布了修訂後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新規定中除關於校車駕駛人管理的內容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外,其他規定將於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駕駛員考試中刪除部分考試項目,增加安全文明駕駛考試項目;新駕駛人在實習期內不能單獨駕車上高速公路;未懸掛或不按規定安裝號牌、故意遮擋污損號牌等違法行爲記12分,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即闖紅燈記6分。(10月10日《每日新報》)
現在各個大城市交通擁堵問題都成了大問題,日益增多的私家車再加上素質不高的駕駛員,城市擁堵愈演愈烈。修訂後的新法規便用起“重典”,目的是讓文明駕車迅速蔚然成風,這無疑是一件好事。但同時也有不少抱怨聲出現,闖紅燈一律扣6分之後,意味着一年中只要無意闖兩次紅燈,就得花金錢花時間去重新學習,讓人膽戰心驚。在筆者看來,這樣的新規要想收到效果,不僅是對司機提高要求,也是對交管部門執法情況、信號等設置等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先盡最大可能減少讓司機無意闖紅燈的可能,用“重典”才能讓人心服口服。
雖說扼制交通違法是對生命權的保護和尊重,無論如何都不過分,但在現實中很多人開車其實是不小心才闖紅燈的。比如道路設施不科學不合理,障礙物和遮蔽物造成,信號燈本身故障等,這樣被罰確實有點冤。而且開過車的人都知道,信號燈對行人、自行車、電動車以及老年代步車的約束力很低,過路口總有一些行人和非機動車違規,在很多情況下駕駛人會無意中“被闖紅燈”,但違規的代價只有機動車來承擔,是不是不公平呢?
另外,扣分罰款對普通人的約束力已然夠大,但能擋住特權車嗎?如今扣了分找人通融不是件新鮮事,甚至有人利用內部關係專門幫助違章司機“消分”,這樣一種發財方式在新規實行後,或許會越來越火爆。這對於普通駕駛員無疑是極大的不公平,交管部門如何最大程度上規避徇私枉法,做到公平執法,也是對新規效果的一大考驗。我們一直羨慕發達國家的交通文明,闖紅燈扣6分放到國際上肯定也算不得多嚴厲的規定,殊不知人家的“狠罰”是建立在完善的交通設施和一視同仁的執法力度上的,比如合理的交通信號燈設置,比如對行人和非機動車違法的相應措施等等。
顯而易見,在新規正式實施以前,不僅駕駛人需要好好補課,對於各類可能引發“闖紅燈”的非主觀情況,也應先行排除。只有各種不合理的設置得到了改善,新規的嚴懲力度才更有說服力。(文/靜默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