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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大河報報道,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現金1631萬元人民幣、4萬歐元、10萬港幣、1萬美元、9.7萬元購物卡、價值2.3萬餘元的金條工藝品5件;夥同他人受賄940萬元人民幣,併爲他人謀取利益……10月9日,河南省交通運輸廳原廳長董永安涉嫌受賄罪一案在許昌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現年55歲的董永安是陝西省西安市人。1982年,從西安交通大學畢業的董永安,進入洛陽第一拖拉機制造廠動能公司熱力車間做技術員。2002年,董永安被任命爲中國一拖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國第一拖拉機工程機械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2004年2月,董永安調任安陽任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兩個月後,正式擔任市長。2008年3月,董永安調任河南省交通廳黨組書記、廳長。2010年年底,董永安被雙規。
據瞭解,被告人董永安涉嫌受賄罪一案,系河南省紀律檢查委員會移交,省檢察院於2011年12月21日立案偵查。2011年12月21日,董永安被鄭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董永安被指控在擔任洛陽一拖集團公司副總經理、董事長,河南省安陽市政府市長,河南省交通運輸廳廳長的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錢物,涉嫌受賄罪。目前,此案仍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