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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見習記者王春通訊員朱利明浙江省台州市三門縣花橋鎮上宅村村委會認爲三門縣國土局未經法定程序,擅自將村內小學土地登記爲國有土地,向台州市國土局申請行政複議,市國土局作出了不予受理的決定。爲此,村委會一紙訴狀將市國土局告上了法庭。10月10日,浙江省天台縣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了此案。
村委會認爲,花橋小學閒置校舍系集體所有。市國土局不予受理的決定於法無據,是在推諉法定職責,故提起訴訟要求撤銷不予受理《行政複議告知書》,並責令受理該項行政複議,承擔訴訟費用。市國土局則認爲,該局作出的行政行爲程序合法,符合受理期限規定。此案未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