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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區四縣,轄區人口不足300萬,然而就是在這樣不大的地方,全市法院系統近年來先後涌現出“全國模範法院”、“全國模範法官”、“全國十佳法庭”和“中國法官十傑”等一批先進典型,獲得省部級以上榮譽143個——河北省秦皇島市兩級法院大力加強規範化建設,以職業化爲抓手,促進工作開展,全市法院的精神面貌、司法能力和審判質效都出現了可喜變化。
硬件過硬軟件不“軟”
秦皇島法院從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高度,積極爭取黨委、政府支持,強力推進基層基礎建設。他們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標準,統一全市人民法庭標識,使人民法庭門楣、牌匾、燈箱的材料、尺寸和顏色全部整齊劃一。全市39個人民法庭的辦公審判用房得到修繕或改建,主要辦公、辦案裝備全部得到加強併到位,青龍、山海關和撫寧等縣區總面積兩萬多平方米的審判綜合大樓相繼建成,面積3.8萬平方米的中院審判綜合樓業已完成立項審批。
在抓好硬件建設的同時,秦皇島法院強力推進規範化建設。中院制定改進作風五項制度和《行政管理若干規定》,就幹警言行舉止、儀容儀表和作息考勤等方面作出規定並嚴格落實,有效促進了機關規範化建設。
秦皇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堅持“圍繞審判抓隊伍,圍繞信訪查問題,針對問題抓整改”的工作思路,把隊伍建設與審判工作一起抓,推行案件質量責任終身制。該院打造“法官不可收買”的基本品質,從落實迴避制度、規範法官與律師關係、嚴查違法違紀案件等多方面入手,建立起了廉政“防火牆”。
借力聯動共促和諧
法院規範化建設,還體現在創新工作方式上。秦皇島法院規範工作機制,設立專門法庭,建立協調機制,與其他部門形成合力,共同促進社會和諧。
充分發揮司法審判職能,積極參與和創新社會管理,努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海港區人民法院專門在市交警支隊事故大隊設立交通巡回法庭,實現事故認定、立案、調解和賠償審理的直接對接:2011年以來,該庭結案率97.07%,調解撤訴率80.98%,自動履行率達98%。該院還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立勞動爭議巡回法庭,開展巡迴審判;創新審判執行方式,積極與工商、城管、土地、稅務、仲裁委等建立協調互動機制,與勞動、工會、企業家協會等建立聯席會議制度,與保險行業協會建立保險合同糾紛聯合調解機制,進一步豐富“三位一體”大調解機制內涵。
昌黎縣人民法院分別在涉及百姓關注且矛盾糾紛相對集中的人社局、國土資源局、水務局、計生委建立訴前調解室,將調解貫穿審判執行全過程。青龍縣人民法院在各鄉鎮、礦區建立巡回法庭工作室,設立“五大員”,即信訪協理員、民調助理員、人民陪審員、廉政監督員和輿情調查員,推行庭上依靠工作室,庭下聯繫“五大員”的矛盾化解體系,將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
規範化促進了法院各項工作的開展。據統計,2010年以來全市法院民事一審案件調撤率保持在75%以上;訴前調解與案外和解案件4923件,佔民商事一審案件的10%左右。訴前調解與立案和解平均結案時間15天,結案後自動履行率86%,不少案件當庭和解。2012年以來,兩級法院訴前調解化解糾紛5073件,創建“無信訪法庭”9個、“無訴訟村”48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