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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操控長沙“菜籃子”十餘載的黑惡勢力團伙終於覆滅。12日,長沙41名“菜霸”涉黑案在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首要分子湯軍輝被判死刑。
據悉,該團伙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持有槍支罪等多項罪名,其中10人有犯罪前科。他們被捕後,長沙市場的菜價一度驟降。此案系長沙中院近5年來審理的涉案人員最多、案情最複雜、社會影響最大的刑事案件。
長沙馬王堆蔬菜市場是湖南主要的蔬菜集散地,承擔該省約60%的蔬菜供應量。經審理查明,1998年以來,被告人何軍、湯軍輝、郭必武、吳悔在馬王堆蔬菜市場及其周邊地區經常實施打架鬥毆、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活動,各自陸續將一些以南縣籍爲主的無業人員收爲手下,形成四個惡勢力團伙。其中,何軍的勢力最大。
2006年以後,何軍、湯軍輝、郭必武、吳悔相互配合,排擠馬王堆蔬菜市場及其周邊地區的其他惡勢力。利用在該地區形成的影響,何軍單獨或夥同郭必武、吳悔等人,與蔬菜市場經營戶被告人邵樂雲、宋學明等人非法成立“紫蘇公司”、“大蒜公司”等“蔬菜公司”,安排人員通過實施暴力、威脅等違法犯罪活動,打壓競爭對手,壟斷馬王堆及紅星蔬菜市場部分蔬菜品種的批發市場。
此外,何軍、郭必武等人還通過強佔蔬菜市場公共停車位收取高額停車費、開設賭場等方式非法聚斂錢財,並向當地公安人員行賄以尋求非法保護。
該團伙成員還有命案在身。2010年11月29日,湯軍輝因停車問題與其住處小區保安劉某發生爭執,便通過張振良(已判決)糾集羅民慧等人持匕首對被害人劉某及其同事黎某、徐某三人予以捅刺,致黎某當場身亡,劉某、徐某不同程度受傷。
爲了保證該案依法公正審理,9月26日至28日,長沙中院審判委員會刑事專業委員會委員集體對該案審理進行旁聽。10月10日,長沙中院召開審委會討論該案的定罪量刑。
經過數日庭審,法院做出以下判決:被告人何軍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行賄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6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被告人湯軍輝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開設賭場罪、行賄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被告人郭必武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開設賭場罪、行賄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人民幣90萬元;被告人吳悔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6年10個月。
張傑等29名被告人分別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等被判處7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另有周志明等8名被告人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因罪行較輕,系初犯,免予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