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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白某的兒子涉嫌搶劫案被警方抓獲,想讓兒子儘快恢復自由身的白某通過親戚找到一“女能人”,結果被騙164000餘元。近日,“女能人”被依法逮捕。
今年7月6日,女子白某到公安西青分局大寺派出所報案,稱她被一名爲張某的女子詐騙鉅款。原來,白某的兒子因涉嫌搶劫罪於2011年9月29日被公安大港分局刑事拘留,她想“找關係”讓兒子儘快走出監獄。於是,白某通過一親戚找到張某。張某稱她的舅舅和表嫂是本市某機關的領導,“疏通關係”後即可放人,但需一筆費用。2011年10月2日,張某編造謊言詐騙白某33000元。幾天後,張某謊稱白家需出70000元賠償被害人,“擺平”被害人後可順利將事情辦成,於是白某籌錢併購買兩條香菸通過親戚轉交給張某。10月29日,張某稱她的舅舅已去大港“找人”,預計白某的兒子於11月8日就能獲得自由,但需白某再拿10000元“打點”。隨後,屢次得手的張某感覺白某是塊“肥肉”,決定繼續詐騙,盼子心切的白某則一次次給她送來錢。然而“問題”並沒有得到解決,2012年2月14日,白某的兒子被大港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3年。至此,白某已先後給張某送去164000餘元。她找張某退錢時,張某於3月7日寫下欠條,保證10天內還款,其後卻以各種理由推託。感覺上當受騙的白某於是報警。
公安西青分局大寺派出所固定證據後,依法傳喚嫌疑人張某,張某交代她的舅舅和表嫂是一般工作人員,整件事不過是一個騙局。2011年,張某借他人一筆錢購買了住房,答應儘快還款。還款日期已到,沒錢的張某恰巧接到白某親戚的電話,便編造謊言實施詐騙。得手後,張某用部分贓款還了外債,其他贓款用於日常消費。(記者呂獻峯通訊員周德桂王雲虎鄧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