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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威海10月11日訊(記者王帥) 10月1日起,《快遞運單》國家標準正式實施,對快遞運單信息、協議、賠付標準等問題進行了規範。11日,記者採訪發現,市區幾家快遞企業目前並未更換新快遞運單。
《快遞運單》是記錄快件原始收寄信息及服務約定的重要單據,也是用戶對快遞企業服務監督的重要憑證。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發佈了2012年第13號國家標準公告,批准發佈了352項國家標準。其中,GB/T 28582-2012《快遞運單》國家標準將於2012年10月1日起實施。
“聽說過新標準將實施的消息,但目前仍在使用原單據,換單據時間待通知。”申通快遞工作人員說。隨後,記者採訪了另一家快遞公司,該公司的工作人員說,由於運單主要是寄件人與快遞公司之間的“合同”,他們不收郵件,所以新標準對其影響不大。
記者從市區幾家快遞公司獲悉,目前幾家快遞公司並未更換快遞運單,仍使用原來的快遞單據。市區的一家快遞公司工作人員介紹,標準的規範化是快遞行業的趨勢,對消費者的利益有保障作用。
多數快遞的單據背面印有快遞服務合同,內容有託運人及快遞服務單位的權利義務、報價條款、送達時間、索賠預定、爭議解決等。從事快遞行業三年的快遞員介紹,每家的快遞服務協議不同,對賠付標準的規定也不相同。曾郵丟東西的馮女士認爲,規範的條款更能保障消費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