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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亞斌熱熱鬧鬧的“十一”長假過去之後,我認爲有個問題必須思考:當下應該怎麼過節?
回答這個問題,答案是唯一的,那就是迴歸節日的本原意義。本來嘛,一個國家設定法定節日,一個民族保留傳統節日,都是爲了某種理念的宣示,也爲了傳統文化的傳承。所以,一個節日的本原意義無疑在於它的文化內涵,過節最值得看重的是它的“文化意蘊”。
遺憾的是,近年來我們的節日越來越變味,幾乎所有的節日都被商家“綁架”,成了他們呼風喚雨、謀取高額利潤的良機。他們紛紛貼上“節慶”的標籤,噱頭十足地讓社會大衆把手頭白花花的銀子扔進他們的口袋。不是嗎?端午節的真正意義是爲了紀念屈原,商家卻趁機兜售天價糉子;中秋節的本意是歡聚團圓,商家卻趁機推銷豪華月餅;教師節的本意是弘揚尊師重教的社會風氣,卻成了商家販賣假冒僞劣商品的機會;國慶節更是爲了培養國人對祖國的認同與熱愛,不料,卻讓商家找到了漲價的“理由”……
消費和花錢成了過節的“主旋律”,這顯然背離了過節的意義。面對各種各樣的節日,人們應當多觀察節日背後的本原意義,多思考“當下應該怎麼過節”,否則,久而久之,傳統習俗、法定節日設定的意義也就要被扭曲,越來越多的人會熱衷於表面浮華,而忽略了更有意義的節日文化內涵的思考和品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