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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吳忠黃河大橋收費站撤銷當天路即被封
今年7月12日,寧夏吳忠黃河大橋輔道橋收費站正式撤銷並停止收費,可就在當天,當地交通部門用鐵質構件堵死了兩條路的四個道口,川流不息10年的通道瞬間變成一條死路。當地民眾認為,封路是為了逼民眾繞行3公裡遠的另一座黃河大橋,並每次繳納8元過橋費。有關部門則解釋說,此舉是為了安全。【點擊觀看全文】
難捨利益鏈 停止公路超期收費難度大 |
鄭州一大橋超期收費11年突停止收費 控股人:因中央壓力
從10月8號開始,收了26年過路過橋費的鄭州黃河公路大橋不再收費了。這消息一出來,大家當然很高興,在十一黃金周期間全國高速免費之後終於馬上又終身免費了,這高興當然很好理解,但是,在這個新聞標題黨的時代,僅有一個標題還真不夠,仔細研究一下,這高興勁兒就該過去了。鄭州黃河公路大橋收了26年錢,但實際上,1996年就還完貸款了。天吶,從1996一直到2012,多收了16年錢,這些錢都哪兒去了?問號還不僅於此,為何在此時又突然免費了呢?背後另有玄機嗎?【點擊觀看全文】
高速路超期收費清理一年無成效 各地難捨印鈔機
近年來,每逢重大節假日,由於出行車輛較多,收費的高速公路常常擁擠不堪,由此也引起公眾關於"高速路不高速時是否應停止收費"的討論,進而形成更深層次的疑問:收了錢的高速公路運營者究竟該承擔怎樣的責任,交了高速費的消費者可以擁有哪些權利?【點擊觀看全文】
交通部官員:大面積叫停收費公路尚不現實
鄭州黃河公路大橋永久免費後,對大橋的維護、保養,就有可能擠佔用於農村二級公路的一些交通專項資金。許多公眾期待,在國家開展收費公路專項清理、遏制公路企業超高利潤的背景下,鄭州黃河公路大橋能否成為收費公路終止收費的一個樣本。【點擊觀看全文】
網民聲音 |
@幸運九葉:為了安全,就斷了路,沒有臨時過道,第一次聽這樣的說辭。
@蕾絲-寵兒:這條路走了快十年了,我每回家的時候都必經這條路,但是就在某一天人家封路了、黃河浮橋拆除了,導致找回家的路找了半個小時,最後沒辦法啊,只能過新黃河大橋,一去一回16元!還讓不讓我們回家啊!!!
@糖冰同學:這是我的家鄉啊,那座橋承載了吳忠和青銅峽兩個市的致富夢啊,當官的就不能多為老百姓想想嗎?
@寂寞頑童:此路是我開,要想過此路,留下買路財。費不收了,別想再過,這種在封建社會只有地痞惡?乾的不恥行為,如今竟變的正常!悲哀!
@辨禪:5元收費變8元,昧著良心喊“拆除收費站”向上級討政績,激起民憤又向公眾撒謊為交通安全封路。你們把政府、黨的公信放哪裡了?
@潑墨灑香:曝!寧夏中寧縣黃河大橋,生兒子時路過收費,現在兒子14歲了,還在收費。車流量很大,14年還不?代款嗎?有網友關注嗎?
@吃米飯就骨頭:敢情收費站以前都是冒著危險在收過路費啊!
@Think商人:為了安全,改為人行橋,限高1.7米,限重120斤。彎腰通行算違章,罰200,扣6分。超重部分每斤交3元,超重費。另外,為保證通行,不擁堵。男女分單雙日過橋,人妖不好區分,建議繞路,否則從重處罰。這樣就能保證大橋的安全了。
各方評論 |
不讓收費就封路!臉皮還能再厚點麼?
能收到錢是寶貝,收不到錢是雞肋,影響了收費大業甚至連存在都成了問題,看來你們修橋的目的,其實也不是為了人民,而只是為了人民幣。河南那座黃河大橋在撤消收費站前已經檢測出橋體"有裂縫需加固維修",可仍然不管不問,憑由超載大貨車橫行,沒准打的也是這樣的算盤?讓大橋成為危橋,然後一拆了之,再建一個新的收費大橋。一座超收10多年,超收10幾億的大橋在宣布免費時,卻上交了一座"帶病"橋梁,還有比這更諷刺的事麼?
還有什麼事是做不到的,不想做的,不如再乾脆一點,給吳忠市民也辦個包月包年卡之類,不管你過不過黃河大橋,走不走收費站,都得辦一張,把境內所有的橋梁收費道路都要打包在內,像很多城市正在做的那樣,豈不是連封路都不需要了。【點擊觀看全文】
收費撤銷即封路 一個黑色幽默
當初,吳忠黃河大橋輔道橋停收費,被當作清理收費公路工作的政績,上報給交通部。但現在看來,這樣的"政績",儼然是個黑色幽默。收費站撤了,但民眾實際要繳納的過橋費反而提高,且出行變得更不方便。"收費撤銷即封路"是什麼邏輯?當地官員說是為了"安全",可是,為何在之前正常收費時,不見有什麼"安全"問題,而收費一旦取消,"安全"問題就突然冒了出來?
吳忠黃河大橋輔道橋封路事件,不能不了了之,花納稅人血汗錢建造的輔道橋,豈容如此閑置浪費,寧夏交通部門當盡快拿出解封措施。另外,封路是什麼人,通過什麼程序作出的決策,有關方面應當進行調查,追究責任人,給當地民眾一個交代。【點擊觀看全文】
撤銷收費站『一舉多得』 損人利己要不得
撤銷輔道橋收費站,一來可以多加一個撤銷指標,進行功績炫耀;二來可以將車流集中往新橋趕,不僅能吃得很飽,而且還可以高收費,把撤銷輔道橋收費站的損失補回來,真可謂是一舉多得,於是纔有了封橋的創舉。此種封橋實則就是為"利"而封,為"名"而封。
象類似的封橋堵路的現象現實中有不少,有些是變相的,如:現今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後,一些地方"堤外損失堤內補",以修路為名,在高速公路的入口處先開挖,弄得千瘡百孔,然後一年兩年慢慢的修,而且這裡修好了,那裡有開挖,沒完沒了,迫使車輛上高速收費;有些是明的,如:某省收費站砌牆堵免費國道,強迫走收費路;人為的封橋堵路是對公路資源極大的浪費,不僅是違規,也是違反《公路法》的行為。【點擊觀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