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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消息
近日,有網友在論壇中發表名爲“李玉導演的電影《二次曝光》與蔡駿的小說《謀殺似水年華》”一文,明確指出兩部作品的八大相似之處。事件引來了小說《謀殺似水年華》的作者蔡駿和享有本小說專有使用權的公司——電廣傳媒影業(北京)有限公司的高度重視。日前,電廣傳媒影業正式委託律師向《二次曝光》的出品公司——北京勞雷影業有限公司發出律師函。
律師函中明確指出:“電廣影業排他性獨佔享有小說《謀殺似水年華》的電影劇本改編權、設置權等。電影片《二次曝光》諸多情節與小說《謀殺似水年華》構成實質性相似,電廣影業提出以下要求:請於收到本律師函之日暫停電影片《二次曝光》的公映;請於收到本律師函之日,儘快與電廣影業就其侵權行爲的後果協商解決及賠償辦法,並公開誠懇道歉。如未收到對方的任何有效回覆,電廣傳媒將不排除追究其一切法律責任。”
至記者發稿之時,《二次曝光》出品公司並未就此事進行迴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