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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出臺的《西安市收儲社會房源作爲公租房指導意見》,經與碑林區住房保障中心協商決定,即日起由碑林區城中村改造辦公室對已收儲城改回遷項目的公租房進行對外租賃登記工作,以解決低收入者及住房困難戶的租房需求,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可享受政府20%的租金補貼。具體內容如下:
1、承租人員基本條件:低收入者,住房困難戶,申請人年滿18週歲,可優先解決企事業
單位欲解決員工宿舍者。西安市戶籍及外來人員均可報名;
2、報名登記地址:
碑林區城中村改造辦公室4號樓401室
碑林區友誼西路18號(南稍門什字交警雁塔大隊西側巷內50米)
3、聯繫電話:029-85252584
聯繫人:儲洪潞白銀
此公告全年有效。
碑林區城中村改造辦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