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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10月14日訊(記者李飛)記者從濟南市交通運輸局獲悉,近日,一名劉姓駕駛人在該局申請“道路旅客運輸類別”從業資格證件時,因爲持僞造的德州市公安交警部門的《三年內無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證明信》,被取消申請資格。同時,劉某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天。
不久前,來自德州的劉姓駕駛員在濟南市交通運輸局報名申請辦理《道路旅客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按照國家規定,凡申請道路旅客運輸駕駛員類別、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類別的從業人員,需要提供由公安交警部門開具的《三年內無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證明信》。當時,劉某出具了由德州市公安交警部門提供的該證明信。
之後,濟南市交通運輸局從業資格管理人員在審覈材料時,發現劉姓駕駛員出具的證明信有問題。“證明信上蓋的公章明顯錯誤。”濟南市交通運輸局分管從業資格證件管理工作的高級經濟師江浩發現,對方出具的證明信公章竟然是“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平原大隊”。
隨後,濟南市交通運輸局工作人員與德州警方取得聯繫。經查,駕駛員劉某並未在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平原大隊開具《三年內無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證明信》,其持有的證明信是僞造的。
近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駕駛員劉某被濟南市歷下警方行政拘留5日。同時,濟南市交通運輸局取消了劉某的本次道路旅客運輸從業資格類別的申請。據瞭解,今年以來,濟南市交通運輸局已查出20餘名持有非法證明申請資料的駕駛人,一律取消了當事人的本次申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