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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10月14日訊(記者徐豔) 13日上午10點,日照市公安局戶政處的民警走上街頭,向市民發放暫住證改居住證的宣傳單頁。日照現在開始可以辦理“居住證”了。
日照市公安局戶政處的民警向記者展示了“居住證”的正式樣本,記者看到,居住證爲普通卡式,正面印製“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等信息,背面印製“山東省居住證”、“簽發機關”和“有效期限”。
“常住日照還要辦理暫住證,讓我覺得自己始終還沒有融入這座城市。”家住日照石臼黃海二路某小區的居住小陳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小陳來日照已經5年了,現在有房有車有工作,就是沒有戶口。
“春節前,社區民警走家串戶進行安全檢查,還提醒我帶上房產證去辦理暫住證。”小陳說。“每當這時候,我就覺得我在這個城市好像始終是個外人。”
現場民警告訴記者,根據規定,流動人口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持本人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件和有關材料,向居住地公安部門申報居住登記。若計劃在居住地居住1個月以上,經申請可領取居住證。
據介紹,流動人口在賓館、酒店、旅店等旅館業內住宿以及在醫療機構住院就醫,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旅館業住宿登記或者住院登記的,可以不辦理居住登記;未滿16或超過70週歲的,在居住地探親、旅遊、出差的,在全日制教育機構學習培訓的,在救助管理機構滯留的流浪乞討人員或其他特殊情況,公安機關不予發放居住證。
日照市公安局戶政處的民警說:“目前所有的轄區派出所也已正式開通申報辦理工作,外來流動人口持相關證件就可辦理‘居住證’,申報居住登記和申領居住證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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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有效期爲1年或3年
居住證一人一證,有效期限分別爲1年或3年。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託代理人、用人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從事職業介紹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大型集貿市場等,應當在規定時限內將流動人口基本情況報告公安派出所。
工作人員介紹,流動人口在新管理辦法實施前已經依法申領暫住證的,在暫住證有效期內可以繼續使用,並享受新管理辦法規定的居住證持證人享有的權益保障和公共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