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96706熱線消息(記者廖雯穎)下手偷自己女朋友的財物已經令人意外,在濟南打工的齊河年輕男子喬某不僅先後對兩任女友下手,還染指與女友一同租房的室友錢財,近日喬某以盜竊罪被市中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三個月,並處罰金兩千元。
喬某與孟某是一對年輕情侶,孟某與他人一起租房居住。2011年10月19日,喬某利用事先從孟某處偷來的房門鑰匙,偷偷進入孟某的住處,偷走了孟某一臺價值兩千多元的聯想筆記本電腦,還把與孟某同住的女孩姜某的一臺惠普筆記本電腦也偷走了。初次偷竊得手後,喬某並沒有罷手。同年11月6日,喬某再次利用事先偷走的鑰匙,潛入出租屋,偷走孟某白銀項鍊兩條和戒指一枚。11月13日,喬某和孟某一起在孟某住處,利用孟某對自己不加防備的心理,再次盜走孟某包內中信銀行信用卡1張,後來因爲沒能取出錢將信用卡丟棄。11月15日,喬某偷走與孟某合住的室友張某的飛利浦牌17寸顯示器一臺。四次偷竊價值共計5132元。
喬某本以爲自己做法毫無破綻不會被察覺,但孟某和室友在多次失竊後終於對喬某產生懷疑,隨後孟某向公安機關報案。2012年3月7日,喬某在一家網吧內被公安人員抓獲。經過審訊,喬某向公安人員交待了自己全部偷竊行爲。原來孟某並非喬某第一個下手偷竊的女友,之前的女友高某就被喬某偷過銀行卡提走卡內數千現金。
案件起訴到市中區法院。近日,法院判處喬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三個月,並處罰金兩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