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10月14日訊(通訊員王兆慶記者趙樹行)濱州一學校自2003年起到2008年共拖欠某副食批發部貨款9000餘元,批發部老闆張某多次催要學校仍不支付,無奈起訴學校,最後經法院調解,當地教委決定代爲支付所欠貨款。
家住濱州某街道辦的張某經營一家副食批發部,自2003年起,當地一所學校在他經營的門市部購買日用品和辦公用品,至2008年5月7日,該學校累計拖欠貨款共計9399元。此款張某多次催要,該校仍未支付。無奈之下,2010年1月,張某將該學校訴至濱城區人民法院,2011年4月8日,法院判令該學校支付給李某貨款9399元。
判決生效後,該小學仍未履行判決義務,2012年4月,張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承辦法官接案後,便立即到該學校瞭解情況,經調查得知該校近年生源銳減,經費也十分緊張,同時面臨撤併。此後,承辦法官又來到當地政府、教委,當地教委表示全力配合法院工作。鑑於該校的實際狀況,當地教委表示願意代爲支付所欠貨款,並與張某順利達成和解協議:每月支付給張某3000元,分三月還清。張某對法院調解結果表示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