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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10點,解放中路。一家服裝店關著卷閘門,門上掛著五把大鎖,店裡卻出現了兩個黑影,難道有小偷?
這是市民張小姐10月14日晚的遭遇。她走近細看,發現是兩個年紀不大的姑娘。一問,兩人一個未滿15歲,一個16歲,均是服裝店員工,因老板怕她們下班後外出,將其反鎖在店裡。“這麼狹小的店子,萬一發生意外怎麼辦呢?”本報記者張樹波實習生鍾春艷唐亞中長沙報道
探訪服裝店裡反鎖著兩名員工
14日晚上10點半,記者根據張小姐提供的線索,來到解放中路這家名為“ABCC”的服裝店。沿街一線的店鋪大多已關門,這家服裝店也不例外,卷閘門底部掛著四把大鎖,中間鎖著一串鐵鏈。
服裝店的玻璃門透出微弱的燈光,記者試著敲門,裡屋走出一名女孩。她自稱是店員,三個月前來店裡做事,“當時還手寫了一份合同,老板念,我寫。”女孩坦言,自己還未滿15歲,名叫小潔(化名),初中未畢業就來到長沙打工,“老板讓我說是她親戚,大學剛畢業。”與小潔一起被關在店裡的同事小芸(化名),今年16歲,來店裡工作快一年,同樣初中未畢業。
小潔說,大概兩個月前,她和小芸晚上下班後找朋友玩,被老板發現後,要求她們上交了鑰匙,之後每次下班都被反鎖在店子裡,“十點下班,就不准出去了。”
老板兩人已滿17歲,是親戚
15日早上,記者以顧客身份來到解放中路該門店。店子約20平方米,進門是衣服展示區,後面隔間掛著幾排衣服,小潔正在店內擺弄衣服。
對於小潔與小芸兩人的身份,服裝店的老板和老板娘卻給出了不同的答復。自稱老板的男子稱,他是瀏陽人,店裡一個女孩子是他侄女,在店裡做了將近一年,另一個女孩也是他親戚,“兩個人都滿了17歲。”該店的女老板則稱,其中一名女孩子是她侄女,另一個人是她朋友的女兒,“一個是過來幫忙的,一個是過來玩的。”對於下班後將兩人反鎖在店內,老板予以否認:“都是她們自己鎖門,她們自己拿著鑰匙。”
進展未滿15歲女孩已被家人領回
15日上午,記者跟隨芙蓉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執法人員來到該服裝店,兩個小姑娘正在招呼客人。執法人員詢問確認,小潔是1998年5月出生,邵陽人;小芸是1996年出生,瀏陽人。執法人員做完筆錄後,將小潔帶走,並與其父母取得了聯系。下午4點半,小潔的母親楊女士趕來將其帶回了家。
楊女士說,自己在黃興鎮做事,小潔是1998年5月11日出生,上完初二便輟學在家,經朋友介紹來到長沙一家服裝店上班。服裝店老板娘曾給她打電話,稱小潔晚上下班後偷偷與網友見面,擔心孩子出事,她便委托老板娘管嚴一點,“我和老板娘認識沒多久,其他事也沒多想。”
對話
“三個月只休息了一天”
記者:你來這多久了?平常有休息時間嗎?
小潔:大概三個月,每天從早上八點半上到晚上十點,中間只休了一天,是我媽媽生日那天。
記者:沒有請過假?
小潔:請過,但是阿姨不准。她說十一去我們老家玩帶我回去,現在十一都過完了,也沒有去。
記者:你平時都做些什麼事?
小潔:看店,做飯,洗碗,打掃衛生,很累,每個月工資只有1100元,做錯事還會扣錢,我不想在這做了。
記者:你有沒有想過辭職?
小潔:想,但我怕,不敢說。小芸說了幾次,阿姨說她忙,反正是不讓我們走。
記者:你們沒鑰匙,出了意外怎麼辦?
小潔:沒有想過,聽你一說還真有點怕,我也想出去,但沒有鑰匙啊。
[律師說法]
未滿16歲,家長同意也不能僱用
湖南萬和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健表示,依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相關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此外法律還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招用已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的,應當執行國家在工種、勞動時間、勞動強度和保護措施等方面的規定。“未滿16周歲,即使家長同意也不能僱用,更不能限制人身自由。”李健稱,本事件中店家行為已經明顯涉嫌違法,勞動保障部門可以責令其改正,處以罰款;同時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相關主管部門若在此事件中存在瀆職失察,也應當追求其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