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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10月16日,天津市政府召開《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54號,以下簡稱“《辦法》”)新聞發佈會。《辦法》以政府性規章形式頒佈,標誌本市住房保障制度在法定化進程上邁出重要一步。《辦法》自10月1日起正式實施。據瞭解,本市是繼河北省之後,全國第二個出臺住房保障政府規章的省(區)、直轄市。

《辦法》共7章63條,包括了基本住房保障定義、原則以及從保障性住房規劃、供地、建設到保障對象申請、審覈、分配、退出、監管、處罰等多方面內容,對本市住房保障政策體系和管理體系進行了完整、清晰的表述。《辦法》的出臺實施,對確保本市住房保障工作規範、公開、透明運行,不斷提高住房保障監管和服務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市政府法制辦矯捷介紹,《辦法》在擬定過程中,始終遵循市領導關於制定一部全國最好的住房保障管理規定的要求,對本市住房保障工作實踐中的經驗和做法進行了總結、梳理,以本市現行的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租賃房補貼等單項住房保障管理辦法爲基礎,保留了本市近年來在住房保障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並依據國務院和住房城鄉建設部、民政部等部委頒佈的相關法規,同時借鑑了外省市的住房保障政策法規。通過立法,形成完整、閉合的住房保障制度體系,體現本市住房保障政策的統一性和完整性,同時對住房保障實施的全過程進行規範操作和動態監管,實現住房保障制度的公平、公開、公正。《辦法》還廣泛徵求了有關方面特別是街道和社區等基層代表意見。
與目前本市現行住房保障政策相比,《辦法》首次明確了基本住房保障概念和原則,強調了建立健全基層住房保障工作機構,嚴格規範了保障性住房的規劃、建設和經營管理,拓寬了保障房建設運營融資渠道,加大了准入、使用、退出等環節的監管力度,加強了對政府有關責任部門的監督考覈,確定了日常巡查、定期覈查、專項檢查等監督檢查方式,進一步明確了法律責任追究。

據市國土房管局吳延龍介紹,住房保障是廣大羣衆十分關注的重要民心工程,市委、市政府始終高度重視,近年來通過一系列積極有效探索,逐步形成了“發放三種補貼、建設三種住房”的住房保障制度體系,截至2011年底,建設各類保障性住房56.5萬套,發放租房補8.5萬戶,爲45萬戶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了住房保障,走在了全國前列。但隨着住房保障覆蓋面的不斷擴大,對加強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現行的住房保障政策法律位階較低,影響了政策實施效果;住房保障的申請、審覈、准入、退出、監管環節以及住房保障機構還有待進一步完善,需要在住房保障制度法定化過程中及時予以解決。
《辦法》的出臺提高了住房保障依法行政的規格和效率,對形成“政策明晰、分層保障”的天津特色住房保障體系具有積極推動作用。下一步,本市各相關部門將以貫徹落實《辦法》爲契機,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政策法規體系;搭建起房管、民政、工商、稅務、社保、公積金、車輛和戶籍管理等數據信息共享平臺,建立完善規範、高效的信息系統,嚴格實施住房保障申請和享受對象的收入財產比對覈查,健全准入退出機制;定期組織開展保障房建設項目巡查,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配套設施等進行重點檢查,巡查已入住小區房屋安全和環境綜合治理情況;積極探索通過法律手段強化退出執行的新途徑,加大對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爲的制約懲治力度;進一步健全住房保障長效管理機制,推動本市住房保障工作持續健康發展,實現新跨越。(記者吳宏 通訊員吳梅 王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