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10月18日,蚌埠市商務局商務執法大隊公佈信息,今年,五河縣沫河口鎮兩居民因製售“新型地溝油”被判刑。
據介紹,五河縣沫河口鎮居民蔣某、新集鎮居民劉某爲謀取暴利,低價從屠宰戶家中收購牛板油、肥膘油、牛腸子油、大腸頭肛油等屠宰廢棄物,在未取得產品生產許可證及未採取任何安全衛生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分別在自家院內加工食用動物油脂,並銷售給鳳陽某食品有限公司。經查,兩人合計生產、銷售不合格食用牛油88噸,銷售金額達63萬餘元。
新型地溝油是由屠宰場的廢棄物壓榨而成。經過脫色、去臭和高溫熬製等精加工後,與正規油品在外觀上相同,這些新型地溝油最終被製成牛油、食品和火鍋底料等進入到食品領域。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廢棄動物脂肪組織加工的油脂含有不利於人體健康的物質,是不允許作爲食用油原料使用的。
據監管部門介紹,蔣某、劉某的生產設施極其簡陋,無任何衛生防疫措施,並且生產原料爲廢棄動物脂肪組織,生產出的油脂屬於動物油脂型地溝油,不能食用。與泔水型地溝油相比,動物油脂型地溝油的隱蔽性更強,造成的社會危害也更大。(陳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