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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網友馬天喜在微博上發帖稱,10月15日下午2時左右,他經過湖南常德柳葉湖時下水欲救一名落水羣衆,因爲天氣寒冷,他喝了點酒之後開車回家,卻被交警攔截下來。
馬天喜說,當天下午,他正和朋友去柳葉湖辦事。剛到污水處理站時,就聽見湖心有人呼喊救命,當時他緊急停車,下車救人。
可是,由於天氣很冷、落水者離岸有100多米開外,落水時間較長體力不支等原因,落水者最終沉入水底,沒能救上來,“我無奈上岸以後,柳葉湖七裏橋派出所民警也趕到了現場,對我進行了詳細詢問。下午5點多鐘,我準備開車回家,由於下水後上岸有點冷,我就在我的車裏面拿出酒來喝了幾口,讓身體溫暖點。”
但當馬天喜開車到橋南時,鼎城交警攔截了他的車。雖然他對喝酒的事進行了解釋,但交警不聽,堅持要進行處罰。
對於此事,部分網友認爲,雖然情有可原,但酒後駕車是違法行爲,應當處罰。“江寧公安在線”說:“這是一前一後兩碼事。救人,好樣的,大拇指豎起來!但是救人後酒後駕車,卻有可能會危害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
另一位網友則認爲,不是該罰不該罰的問題,而是最好是不要罰。其一,酒駕是非主觀的事實。其二,事實的背後有見義勇爲的行爲。交警應考慮這些因素,批評教育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