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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福克斯新聞網23日報道,2008年3月以色列校園槍擊案中遇害的8名以色列高中生的家人已對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訴訟並索賠10億美元,他們指控中國銀行通過旗下紐約分支機構“故意且不計後果”的向恐怖組織提供銀行服務。
被害學生的家人23日在紐約州州立法院提起上述民事訴訟,指控中國銀行自2003年起向巴勒斯坦伊斯蘭抵抗運動(哈馬斯)發出了數十筆電匯,匯款總額達到數百萬美元。
被害學生的家人在訴狀中稱,上述美元轉賬交易是由在伊朗和敘利亞的哈馬斯領導人發起的,經由中國銀行的美國分支機構辦理,並匯往一箇中國銀行賬戶上,該賬戶與哈馬斯組織和巴勒斯坦伊斯蘭聖戰組織有關。之後,這些資金被轉移至哈馬斯及加沙地帶和約旦河西岸的其他恐怖組織,用於實施恐怖襲擊。(據中國經濟網)
(來源:漢網-長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