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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爲了貫徹落實新《刑事訴訟法》和《關於在審查起訴工作中辯護律師依法行使訴訟權利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進一步提升案件質量、促進司法公正,天津寧河縣人民檢察院結合工作實際,建立三項工作機制確保辯護律師依法行使訴訟權利。
一是設置專門場所並派員到場機制。設置律師閱卷室,對律師要求查閱、摘抄、複製案卷材料的,在資格審查合格後,指派一名幹警到場,提供必要的幫助並保證案件材料安全。二是限期書面答覆機制。辯護律師提出預約閱卷或者面約且要求即時閱卷的,根據不同的情況,嚴格在規定期限內做出答覆或者安排。對辯護律師申請調取證據、變更或者解除強制措施、申訴或者控告的,應當按照規定期限作出書面答覆並說明理由。
三是聽取律師意見機制。把聽取辯護律師取證情況和辯護意見作爲審查起訴工作的一項必經程序和重要內容,在作出決定時予以充分考慮。必要時,專門就案件事實、定性、證據等與辯護律師全面、充分交換意見,切實加強與辯護律師的溝通。(通訊員:潘洪亮、韓小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