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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西安市戶縣居民王某在中國民生銀行西安分行辦理了一張信用卡,截至2012年7月26日,王某共在銀行透支17.8萬餘元,逾期1607天未還欠款。今年7月,王某因涉嫌惡意透支高達40餘萬元,被警方刑拘。王某交待先後於2006年、2007年分別在工商、交通、招商、中信四家銀行辦理了4張信用卡,都有長時間逾期不還欠款的情況。通過5家銀行提供的消費記錄來看,截至2012年8月,犯罪嫌疑人王某拖欠共計44萬餘元,然而其實際刷卡消費和取現的部分只有11.5萬元,其餘30餘萬元都是逾期未還欠款而產生的利息和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