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專電數以千計韓國警察向法院起訴韓國政府,要求支付加班費。
原告方代表吳承鬱(音譯)29日說,他們向韓國首爾中央區法院起訴,認定政府不合理援引一項規定,拒絕支付加班費,從而違反勞動法。
原告方要求政府就過去3年所欠加班費提供補償,每人100萬韓元(約合912美元)。
韓聯社報道,韓國行政安全部規定,某些公務員不能同時領取加班補貼和每週假日補貼。每週法定工作時間40小時的各分局警察適用這項規定。
一些消防員2009年贏得一場類似訴訟,一些獄警今年5月向法院提起這類訴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