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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任某是湖州南潯人,好賭。賭博輸了錢,他就潛入鄰居家“借”錢去賭場翻本,打算贏了錢再偷偷“還”回去。
不料在一次還錢時卻因少“還”了100元而被鄰居發現。近日,南潯法院審理了該起盜竊案。
今年3月初,任某在賭場欠了三萬多的賭債,回到家便想去弄點錢來翻本。當晚,他趁着鄰居小王家沒人,竊走臥室牀頭櫃抽屜內四隻黃金戒指等價值2萬餘元的金飾。
3月18日,任某贏了4萬多後就去打金鋪將之前當掉的金飾贖回。得知小王23日上夜班後,他準備那天晚上“還”回去。
誰料,3月23日白天,任某輸了個精光,還將金飾抵押給別人借錢。
於是,任某打算再去一趟小王家“借”點賭資。
晚上,聽到隔壁小王鎖門的聲音後,他偷偷從陽臺潛入小王家。在客廳抽屜裏翻出3000元現金,任某便拿着這筆錢又去了賭場,結果又輸光了。
考慮到少了現金容易被發現,任某向幾個賭友借了錢便急匆匆地趕到小王家,將錢放回原來的地方又順帶偷了點金飾出來。
第二天,小王發現牀頭櫃沒有關緊,一檢查,客廳抽屜的3000塊現金變成了2900,且發現金飾少了許多。原來任某匆忙間數錯了錢。小王立即向派出所報了警。
經查,任某3次盜竊共計價值30702元,後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三萬元。
本報通訊員沈靜本報記者斯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