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
免去:
王楊的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副祕書長職務;
李清禾的四川省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肖萍的四川省人大常委會研究室主任職務;
弓繼柏的四川省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任命:
王楊爲四川省第十一屆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肖萍爲四川省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工作委員會主任。
決定免去:
楊洪波的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廳長職務。
決定任命:
何健爲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廳長。